佛山這兩家“標桿企業”分享經驗與心得
3月30日,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指導下,市信息協會、市工業互聯網產業聯盟、市智聯工業互聯網科技服務中心聯合承辦了“佛山市企業走進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企業活動(第二期)”活動。本次活動企業走進了佛山維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尚家具”)和佛山市源田床具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田公司”),分別探討了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和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的建設奧秘。
早早奠定技術基礎 快速謀劃轉型之路
作為傳統家具行業向家居服務業轉型升級的典型企業,維尚家具近年獲得“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工廠”“2021年佛山市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等多項榮譽。其前身是一家軟件公司,這讓維尚家具數字化轉型發展道路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
活動中,企業家走進維尚家具的智能化車間,并在座談會上與維尚家具的科技項目經理黃國維進行技術探討和交流。談及到數字化轉型成功的經驗,黃國維著重強調:“善用政策,是促進企業的數字化轉型的最有效途徑之一!”他表示,目前在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的建設上,佛山政府對當地企業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力度,各企業家應該充分利用政策的扶持,結合自身企業痛點,尋找合適的服務商,借住政策的窗口期,加快推動企業自身的數智化轉型。
憑數字化轉型之力 根治企業發展痛點
源田公司是一家專門研發、制造、銷售床墊機械、彈簧床墊的高新技術企業。近年來,源田公司通過引進生產信息化管理系統——MES系統,成為行業內首個“吃螃蟹”的企業,并打造出床墊生產設備管理云平臺,實現了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成為南海泛家居產業數字化轉型的標桿。
“執行不徹底、協同總失調、過程不透明、配裝總缺件、工時不合理……”歐橋峰介紹到車間改造前的狀況,這也是公司下決心推動數字化智能化車間建設的原因?!敖ㄔO數字化智能化車間后的變化是肉眼可見的!”歐橋鋒表示,改造最明顯的變化是過程管理、生產調度、生產決策等依托于變化的數字,極大提高了管理的有效性、敏捷性。生產部長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就是盯緊中央數字看板,有條不紊地安排,真正運籌于帷幄。
據市信息協會副秘書長、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聯盟秘書長孫遜介紹,今年4、5月份將持續開展走入標桿示范企業活動,分享標桿示范企業數字化轉型期間遇到的問題和經驗,以增強各企業對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認知。此外,佛山市信息協會還計劃邀請相關的機構及專家上門為有需要的企業提供診斷輔導,并根據企業情況提供3至5年的數字化轉型規劃建議,助力企業開展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共同推動佛山制造能力升級。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再獲國家級殊榮!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評審結果,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獲縣級表現突出集體榮譽,這是廣東省僅有的兩個縣級榮譽之一。
生態環境部肯定了獲表彰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效能,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展現了生態環境保護鐵軍中的主力軍形象,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制度創新、監督幫扶、案件查辦、信息化建設、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搞高發現問題能力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掀起了實訓、實戰新高潮,催發了實效、實干新活力。
近年來,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按照區委“以水興城、以城聚才、產城融合”戰略部署,聚焦治水大會戰、城市大建設、品質大提升等重點工作,將生態文明建設與高質量發展相結合,打造一支走在全國前列的生態環境鐵軍,助力順德建設廣東省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實驗區。
2018年12月,順德區被生態環境部授予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稱號。2021年,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及19名個人被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評為大氣污染防治、環境應急、環保宣教、排污許可等方面表現突出先進集體和個人。
堅持以黨建為引領,打造政治過硬鐵軍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始終堅持黨管人才,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標準,樹立忠誠干凈擔當的選人用人導向。大膽選用求真務實的干部,選準配強一線執法力量,充分保障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激發干部敢于擔當、奮發有為。
同時,發動執法隊伍積極參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政企結對共建和社區幫扶等工作,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逐人逐級排查廉政風險點,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臺賬,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月活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防范化解廉政風險。定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培訓,規范環境監察執法行為,壓縮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彈性空間,提升行政執法效能,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緊貼污染防治實戰,練就本領過硬精兵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全年、全員、全過程”練兵,常態化開展節假日、夜間錯時執法,由局領導帶隊,每周不少于一次對轄區內重點行業開展非正常上班時段執法行動。2021年度,全區生態環境部門共立環境違法案件515宗,移送公安機關執行行政拘留43宗,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9宗,有力打擊了生態環境領域嚴重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了生態環境違法的多發態勢,提高了企業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意識。
為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積極投身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大氣、水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持續開展VOCs銷號企業和國家幫扶企業日常監管,加強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聚焦群眾反映的廢氣擾民問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執法人員結合村級工業園整治,聚焦電鍍、金屬表面處理、印染、化工、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涉水單位,對相應轄區內涉廢水排放企業開展專項執法。固廢污染防治方面,以新《固廢法》出臺普法為契機,完善涉固廢尤其是涉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機制,與公安部門聯合印發了《順德區打擊偷倒礦物油桶、化工包裝桶等危險廢物犯罪行為執法聯動工作方案》、《順德區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犯罪專項行動方案》、《關于開展涉鋁灰渣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等多個工作方案,并按各工作方案有序開展工作,有效遏制了非法處置固廢、危廢的高發的態勢。同時開展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邀請省市執法業務骨干、高校教授及國內知名權威律師進行授課,通過法制培訓、專題研討、案例評析等方式,引導執法人員及時掌握各類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執法監管的核心知識和內容,夯實執法理論基礎。
優化創新執法手段,助力鍛造科技強兵
創新監管思路,提高執法質效。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建立了“正負面兩個清單”差別化分類監管和“兩法銜接”機制,精準協同發力,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和跨區域執法機制,形成強大執法震懾力。堅持“一案多查”,強化對環境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加大對黑中介打擊力度,凈化環保中介服務市場環境。全面實行污染源差別化監管制度,對守法企業納入正面清單數據庫,通過在線監控、視頻監控方式進行非現場檢查。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個案辦理,確保生態環境損害“應賠盡賠”,2021年成功磋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7宗、提起損害賠償訴訟1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達330萬元。
拓寬執法手段,實現精準執法。綜合運用無人機、管道機器人、電力大數據等科技監控和分析手段形成水陸空全方位、多維度的智能監控網絡,全力把“智慧監管”的環保執法新模式融入至日常執法中,利用高科技手段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提高問題精準發現和打擊能力。2021年,執法人員利用搭載大氣移動監測系統的無人機,在轄區內某工業園上空進行大氣掃描,實時監測園區上空的VOCs濃度,在濃度異常范圍進行拉網式排查,現場查處多家違法違規企業,該做法被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作為典型案例。同時,通過無人機高光譜遙感監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國考斷面無人機巡查,為科學精準執法提供了依據。
參加監督幫扶,培養執法尖兵。派遣精干力量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監督幫扶活動。2021年,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多名執法人員參加了包括生態環境部組織的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大氣監督幫扶和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等多輪次監督幫扶活動。
近日,順德勒流生態環境所在知悉勒北村北星工業區北便路11號魚塘旁的廢品回收作坊發生火災的情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后期處置工作。
經初步檢查,發現現場作業場所已被焚燒,消防部門已將火源撲滅,場所內有大量廢包裝桶(油漆桶、稀釋劑桶)貯存,具有危險廢物特性,發生二次火災的隱患極大。進一步檢查發現,該單位未能出示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其他經營證照,收貯位置未發現有設置危險廢物標志標識,且未能出示危險廢物管理臺賬。隨后,勒流生態環境所委托有關資質公司對該單位現場堆放貯存的固體廢物進行清理處置,共清理二十多噸危險廢物。
火災后期處置工作完善后,勒流生態環境所委托有關資質單位對該單位所堆放貯存的固體廢物進行采樣和危險廢物鑒別。根據《固體廢棄物危險特性鑒別報告》鑒別結論,該單位收集貯存的固體廢物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險特性,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危險廢物HW12染料、涂料廢物類別以及HW49其他廢物類別。經調查,當事人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由于其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場地地面已硬底化,未發現有危險廢物滲漏到土壤內,且相關危險廢物已作應急處置清理,現場未發現對周邊土壤環境造成污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許可證。勒流生態環境所將繼續打擊非法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及時有效地發現、制止、處理、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公眾生態權益和生態環境安全。
法律釋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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